
丝芭曾起诉鞠婧祎代言品牌 独家经纪权之争!近日,法院公开了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与新视线杂志社、《精品购物指南》报社有限公司之间的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一审裁定书。丝芭集团要求被告立即下架包含鞠婧祎肖像和姓名的杂志,并删除相关宣传内容叁鑫策略,同时赔偿损失共计30万元。
2013年8月16日,丝芭集团与鞠婧祎签订了专属艺人合约,随后在2018年9月10日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。根据协议,丝芭集团是鞠婧祎唯一独家经纪公司,拥有鞠婧祎姓名、肖像、形象及声音等专有使用权。合同期限从2013年8月16日至2033年8月15日。在此期间,丝芭集团发现被告擅自与鞠婧祎合作,为杂志拍摄了多张封面照片、内页照片及大量宣传物料,并公开发售。因此,丝芭集团诉至法院,请求判如所请。
被告方对管辖权提出异议,申请将案件移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。法院裁定该异议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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